洪树涌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有一天,洪律师接到一位男子的电话,该男子说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洪律师,希望洪律师能接受委托帮其父亲辩护,洪律师与他相约面谈。
原来该男子叫阿明(化名),其父亲老王(化名)在正月初六被公安机关带走了,初七被刑事拘留,阿明不知道父亲老王为什么会参与到走私、贩卖毒品中?!这个春节还没过完,父亲被抓,全家人都很着急,大家都没心情过年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父亲老王平时只是在村里做一些杂工挣钱,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毒品,更不可能走私、贩卖毒品?!阿明的奶奶听说老王被抓,伤心欲绝,不久就离开人世,洪律师耐心地倾听阿明等家属的诉说。01
01媒体报道
据报道:近期一艘渔船将会从汕尾的甲子港起锚,走私两吨毒品到公海上,经香港买家转手与国际贩毒集团交易。而操纵此次毒品出海交易的1号人物叫李某鹏,是汕尾下辖的陆丰市甲子镇人。李某鹏已成功走私一批冰毒出海,数量有九百公斤。如果这批两吨冰毒成功暗渡出海并最终流入市场销售,价格将高达16亿。
这条情报迅速引起了汕尾警方的重视,甲子港地处汕尾市甲子镇东南,南临南海,西距香港118海里。近年来,随着陆上重点区域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毒品犯罪出现由陆地向海上转移的情况。涉毒渔船一旦离港出海,警方再进行追缉就困难重重。因此,汕尾警方必须快速展开调查,想尽办法将毒品堵截在出海之前。
李某鹏已收集好两吨冰毒,并运送到甲子港内的一艘渔船上,涉毒渔船随时有可能起锚出海。但毒品究竟藏匿在哪条渔船上,警方却不得而知。为了防止涉毒渔船突然出海,警方决定,对整个甲子港实施封锁,船只不得随意出海。经过连日搜查,涉嫌船只范围逐渐缩小到甲子港西河码头的几艘渔船上,最终目标锁定在一艘编号为286××的渔船上。时机成熟,警方登船检查,将渔船暗舱中的纸箱和编织袋全部打开,里面全部是成袋包装好的冰毒,经称重正好是两吨。
02会见
这就是公安部督办的 “11•24”专案,洪律师接受委托后,费了一番周折才会见到当事人,老王是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人了,看起来很老实,很难想象怎么会与这个惊天大案有关系呢?!老王甚至连普通话都不太会讲,洪律师只能用潮汕话进行交流,老王做梦也想不到帮邻居搬运一下“货物”会搬到看守所里来。老王说自己参加搬运两次,只收到一次的工钱,还有一次工钱至今没有收到。
03控方指控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老王两次参与搬运毒品,每次都是老王驾驶小渔船将毒品运到大鱼船上的,两次毒品(冰毒)将近三吨。因此,公诉人指控老王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4辩方意见
洪律师认为:
1、老王参加第一次搬运不构成犯罪。
老王参加第一次搬运时,事先并不知道所搬运的物品为毒品,同案人李某在电话中也没有讲明所为何事,只是让其去甲子镇望湖尾“壳场”等候。鉴于以前同案人李某1在做油的生意时,老王也在半夜接到电话让其去帮忙,故此次搬运毒品前接到李某电话,老王并未察觉与以往有所不同,依然前往指定地点等候进一步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后不久,老王便开始与其他同案犯一起搬运物品,搬运过程中,无人告知老王所搬运的是毒品,且毒品包装严实,晚上光线很弱,肉眼很难识别,故老王在搬运过程中不知其搬运的物品就是毒品。因此,第一次实施搬运毒品的行为时,老王主观上不知情,并无搬运毒品的主观故意,因此,认定老王构成该宗犯罪证据不足。
2、关于公诉机关对第二次“搬运”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人对于定性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老王不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此处省略一千字)
3、洪律师还对指出本案在毒品提取、扣押、称重、取样和鉴定存在的问题。
4、老王系从犯和初犯,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整个毒品犯罪中,老王系被安排和指使去帮忙搬运毒品属于从犯,其不是毒品的所有者、买家或者卖家,与幕后的组织、指使、雇佣者相比,在整个毒品犯罪环节中处于从属、辅助和被支配的地位,所起作用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小。
05法院宣判
经过几天的开庭,又经过一年八个多月的等待,法院终于宣判了,老王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这从老王被抓算起到宣判,老王已经被关了三年又两个月了,虽然折抵之前关押的时间,剩九年多就可以回家了,但是,洪律师还是为老王感到可惜,老王到了本该颐养天年的岁数了,却因卷入一个惊天大案而锒铛入狱。
06洪律师忠告
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和自由,打工更应擦亮眼睛,特别是承诺高于正常范围的报酬,工作场所过于隐蔽,千万要警惕陷阱,小心被人利用或参与到各种犯罪中去。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暗渡》
https://mp.weixin.qq.com/s/S0kQ2S6jDu7eERZYU25wJA
洪树涌 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刑事诉讼专业部部长、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插图及部分报道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广东省公安厅、广州日报、腾讯视频、中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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