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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系列之五:洪律师,我弟弟走私、贩卖毒品被抓,该怎么办?


洪树涌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有一天,一位中年男子到广州东塔~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要求要见洪律师,原来该男子叫阿明(化名),阿明是通过网上了解到洪律师只办理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毒品案件辩护,因此,从两千多公里之外的Y省赶到广州找到洪律师,希望能委托洪律师办理他弟弟老王(化名)的案子。

前些天,阿明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让他去签收弟弟老王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阿明才知道弟弟老王因涉嫌走私、贩卖毒品被抓了,阿明说弟弟被抓后,家里人都非常着急,特别是家里年迈的父母,天天以泪洗面,希望洪律师能尽快会见到弟弟,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预约了会见,通过这次交谈,阿明很信任洪律师,当天就订飞机票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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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洪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也是为了会见时更好地跟老王进行沟通,洪律师上网查看媒体对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据报道:广州与佛山,广西钦州、南宁,云南保山、德宏等地警方联合出击,一举歼灭一个横跨三省多地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的特大贩毒网络,成功破获公安部代号“543”毒品目标案件。该案由最初广州增城警方侦破的零包贩毒案起,至粤桂滇三地警方联手抓捕幕后犯罪嫌疑人缅甸上家,历时近一年,经六次收网五次延伸打击,层层深入挖出了8层供销关系7层上家,全链条铲除了该犯罪网络。

8月24日至9月15日,在公安部禁毒局协调指导下,省公安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公安厅紧密协作,广州警方组织增城、黄埔、白云、从化警方发起禁毒集群战役,联合广东佛山及广西钦州、南宁,云南保山、德宏警方,在广东广州、东莞,广西钦州,云南保山、德宏等地对一个跨区域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的特大贩毒网络集团展开围剿,成功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深度摧毁了“东南亚某国-云南保山-广西钦州-广东东莞”的毒品海洛因走私通道,抓获以黄某欢为首的广西灵山籍犯罪嫌疑人28名,缴获各类毒品108公斤,其中海洛因83公斤,枪支1支,子弹12发,查扣毒资150余万元、涉案车辆8辆。该案为近年来广州警方单案缴获海洛因最多、打击犯罪链条最完整的突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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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

老王的案子准备开庭了,家属从外地赶到法院旁听时却被公安机关以配合调查为由抓走了,后来,前妻阿美(化名)和阿明以洗钱罪被刑事拘留,据报道,该案是国家将涉毒洗钱犯罪调查划归禁毒部门以来广州侦破的首宗毒品案件下游犯罪洗钱案,阿美、阿明在明知老王长期从事毒品犯罪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老王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与性质,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转账、编造虚假投资、虚设债权债务的方法,协助老王转移、转换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转化为“合法”财产,洗钱方式多样、涉案数额逾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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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上加霜

两兄弟和前妻都被抓,家里几个年幼的小孩也只能由年迈的父母来抚养,由于所有的财产都被查封和冻结,家庭特别困难,有几次,会见时老王跟洪律师说,需要家人给他买几套衣服送进去时,洪律师都是自掏腰包给他买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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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争锋

法庭上,控辩双方对老王是否有重大立功、老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地位进行激烈的辩论。控方认为老王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黄某某只是属于一般立功,洪律师认为老王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黄某某,黄某某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上,老王属于重大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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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中

法院虽然采纳洪律师的观点认定老王有重大立功,但是由于老王是累犯、毒品再犯等还是被判死刑,洪律师认为老王罪不至死,特别是老王有重大立功,老王协助将身在境外的毒品上家黄某某抓获归案,如果不是老王的配合,很难将黄某某抓获,我国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立功,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节约司法资源,分化犯罪团伙,有利于打击犯罪,如果老王有重大立功表现还要被判死刑,以后还有谁愿意冒险去立功?!

在死刑复核阶段,洪律师跟法官沟通中也再三要求最高院要“刀下留人”,让该死的死得明明白白,不该死的留下来。

    洪树涌  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刑事诉讼专业部部长、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插图及部分报道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广东省公安厅、广州日报、腾讯视频、中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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