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20日)10点多之后,有微信群消息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有女生惨遭割喉身亡!
截止今日中午,广州白云警方发出最新通报:
12月20日晚上21时54分许,白云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黄石街辖内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内被害。接到报警后,白云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21日上午10时20分许,民警在永平街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截止目前事件已经过网络重重发酵,这是否对日后凶手量刑造成影响?校园相杀案频发,校园安全问题是否应该重申?我们一起关注!
第二天早上受害人母亲赶到现场,泣不成声!▼
● 据了解,死者戴某为女性,今年20岁,浙江人,为该校在校学生。经现场勘查和检验,发现死因可疑。
● 被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为男性,今年36岁,吉林人。
一夜的发酵,“广外割喉”一跃为微博热搜榜首。而全民关注之下,事件的恶劣程度就此扩散,凶手日后的量刑或许受到影响。后面律师对此进行了评述▼
悲剧全过程!
► 昨天(20日)深夜10点多之后,微信群开始有消息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有女生被伤害,生死不明!根据事后参与清理现场的一名环卫师傅介绍,他们在21日凌晨1时许被叫来清理现场,当时女生遗体已被运走,现场血迹足有5、6米宽,多辆警车到场处理。“地上好多的血,我们连洗带冲,足足弄了一个多小时才弄好。”
► 据学生反映,遇害女生死亡后一段时间才被发现,救护车到场已经死亡。据说,当时该女子刚跑完步,在操场上压腿后,遭一名男子持刀割喉捅杀。而后,有疑似该校保卫部门的提醒流出,其中称凶手是一名微胖男子,金丝框眼镜,短夹克上衣,可能是校外人员。
► 凌晨时分,有媒体记者到现场查看,发现学校内比较安静,几乎没有见到学生出来活动。校内停有数辆警车,多名警察正打着手电筒,带着警犬在事发地附近搜寻。
► 事发当晚,有记者在操场附近看到,有人正在清洗地面,旁边就是一些常见的操场健身器材。据了解,即使有路灯的光线,该地点仍比较漆黑。而在此地的南面,则是一栋宿舍楼。
► 今日(21日)凌晨0点42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官方微信号发出情况通报表示:12月20日晚10时许,该校北校区操场与13栋学生宿舍之间区域发生人员不幸身亡事件。经确认,为该校继教(公开)学院2015级进修学员。
► 昨夜今晨,该话题已登上微博热搜榜榜首。
► 21日上午9时许,在事发现场处,有人自发将花瓣摆成心形,还有人献上一小束花,聊寄哀思。11时30分许,遇害女生的家属赶到事发操场,被害人母亲刚到现场便泣不成声。据了解,他们是浙江温州人,遇害女生家里有两个孩子,家境不错。有校方老师介绍,孩子平时很乖巧,经常去图书馆自习,“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这样的事情”。
校方安保是否存在漏洞?
● 根据在校学生介绍,一般晚上十点左右,会有不少学生下课后经过此处。据介绍,事发地附近光线昏暗,主要光源来自田径场内装配的大照明灯。每到了晚上9点左右,在这里的栏杆上做压腿锻炼的人最多,一直维持到晚上10点后,但因为灯光昏暗,晚上走在那条路上的人基本看不清对方的脸。
● 有在校学生反映,学校一般晚上9点多下课,途经现场的人确实不多。也有学生反映,因为事发现场离宿舍较近,设置路灯可能影响到周边宿舍学生休息。
● 据了解,当晚广外宣传部门的老师也赶到现场,对现场灯光、安防较弱等问题,因学校相关领导忙于处理事件,暂时不方便回应。
事发地附近▼
➜ 校方或承担民事责任
王联合博士认为,对于校园内发生的刑案,校方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看校方在安全管理上是否有过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外北校区发生的这起命案,除凶手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外,校方如果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上不到位,也应当依法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从被害人是在学校的操场锻炼时被割喉来看,作为在校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操场发生这样的恶性命案,校方在安全管理上不能不说存在明显疏漏。
洪树涌律师认为,根据目前报道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管理方面基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值得商榷。如果是学校外面的人进入校园作案,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那么需要在民事方面承担责任;如果是校内人员作案,那学校方面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影响恶劣,凶手是否该判死刑?
➜ 影响恶劣,凶手或受重罚!
根据目前网络的报道,该案在社会上影响比较恶劣,手段比较残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案的相关报道,凶手是在校园内通过割喉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那么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的话,很可能要判处死刑。
也就是说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这些情节,杀人手段、社会影响等进行量刑。如果情节严重、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一般会从重处罚。
➜ 受害人是学生,凶手或再受重罚!
对受害人身份的问题,根据本案来看,是有影响的,法院在量刑时也会考虑。凶手对学生下狠手,造成严重的后果,法院也会在综合考虑之后从重处罚。
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个人认为要进一步查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凶手跟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查清楚,再进行综合的评判。
校园凶杀案频发
➜ 广财金融硕士杀人案
时间:2016年7月4日
地点:广东财经大学
7月4日晚9时许,广东财经大学赤沙校区两名金融硕士男生在校本部学生宿舍发生冲突,其中一名同学将另一名同学刺伤,经120医护人员确认被刺同学死亡。
根据海珠警方通报:经初步了解,嫌疑人王某(男,24岁,山东人)与死者王X语(男,25岁,江苏人)为同学关系。两人当晚在宿舍内因言语冲突引发打架。其间,嫌疑人王某持宿舍内的一把水果刀追逐王X语,刺伤其颈部、手部等处。海珠警方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 广州大学城女厕杀人案
时间:2016年7月2日
地点:广州大学城
7月2日晚,广州警方发通报称广州大学城“6·29女尸命案”告破,潜逃多日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在番禺小谷围穗石村某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唐某对杀害许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唐某供述,6月24日,唐某因自己开的网店被差评心情郁闷,在大学城转悠时与许某相遇并将对方勒死,随后藏尸于体育中心自行车馆的厕所内。警方经过技术鉴定,并未发现许某生前遭遇性侵,裤子被脱只是嫌疑人制造的假象。
➜ 成都高考状元杀人案
时间:2010年3月
地点:四川成都
初中毕业时的曾世杰(圈中)浓眉大眼,长相英俊
2010年3月底,成都某高校发生一起震惊国内的命案,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曾经的县高考状元曾世杰持刀杀死一名女生、刺伤两名男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2月28日,成都中院改判死缓,并对其限制减刑。8月7日,四川省高院已核准了对曾世杰的死缓判决。
➜ 校园刑案频发的原因
校园刑案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员的流动性、校园的开方性及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不足应该是其主要的原因,从而使得一些刑案由校外转移到了校内。如果是校外人员也很容易就可进入校园,加之校园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可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应当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技防并举,确保校园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安全之地。
➜ 校园刑案频发校方、教育部门、学生如何防范
● 对潜在的有犯罪危险的校内人员要进行甄别
王联合博士认为,校园刑案尤其是杀人案近年来多次见诸报端,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至少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包括学生在内的校内人员作案,一种是非校内人员作案。作为对刑案的防范,不外从行为人、被害人及安保措施三个方面着手。为此,校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潜在的有犯罪危险的校内人员要进行甄别及早发现早预防,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体育锻炼的主要场所如教学区、生活区、操场等安排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等。
教育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把校园安全作为对学校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对于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应当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对于学生结伴而行相对于孤身一人可能会更安全,但不能事事都要求这样去做,在本案中被害人没有其他人陪伴一个人到操场去锻炼再正常不过了,我们没有什何理由去说被害人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 学生要善于观察周边环境
洪树涌律师认为,针对最近经常出现校园凶杀案件,引发整个社会的思考,个人觉得学校应该加强法制宣传。建议设置专门课程,聘请警察或者专业律师前来讲课,特别在应对突发状况方面,讲授在遭遇类似情况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另外如果学生晚上在操场或者较空旷的地方,不要独自一个人。如果独自一人,要观察周围环境,遇到可疑人员要尽快撤离现场。学校对校园安全要加大管理力度,比如增加一些保安人员,在僻静的地方安装监控摄像头。除此之外,学校有必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演习活动。
原死者安息!
转自法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