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警方破获两起涉众网络传销案
“恒星币是世界十大数字货币之一”“今后一枚恒星币可变现10美元,一年可获10倍收益”,“隆富商城,最大最全的纳米产品网上商城”等,这些听起来很诱人的说法,实际上只是传销组织忽悠下线的一种骗术。广东警方近日连破获两起涉众型网络传销特大案件,其中恒星币网络虚拟货币传销案半年就发展会员16万余人,涉案金额2亿元。隆富集团传销案中,传销团伙发展会员1.1万余人,涉案金额达5亿元左右。
京华时报记者张思佳
案例一
恒星币网络虚拟货币传销案
微信群里吹嘘“致富神话”
28岁的唐意(化名)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在浙江开了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商店。唐意为人实在、肯吃苦,生意干得还算不错,两三年的时间他已经攒下十几万的积蓄。今年4月份,偶然的机会,他被哥哥唐虎(化名)拉到一个微信群里,点开一个链接后,注册成了“恒星币”交易中心的会员。
“微信群里有讲师讲课,讲师说恒星币是世界上承认的虚拟货币,已经得到24个国家的认可,即将上市,届时一枚恒星币就可变现10美元,投资人一年可获10倍收益“。唐意说,他有很多朋友都搞投资,他也一直有投资的想法,听了讲师的课后觉得恒星币很有前景,就投钱进去。
唐意说,他前期进入时还可以免费注册会员,后期需要花100块钱买一台矿机才能注册会员。成了会员后有一台小型矿机,“矿机是生产恒星币的,越贵的矿机生产的越多,想要更多的恒星币,就要花钱买矿机,或是花钱从他人处买恒星币,或是发展下线,下线的恒星币,上线可以提成10%”。
“发展下线越多,就能零成本获得更多恒星币”。唐意说,注册成会员后,恒星币网站自动生成其推广恒星币的链接。他建了很多几百人的微信群,把链接发进去,只要有人通过链接注册了会员就成为了他的下线。
唐意的哥哥唐虎是该组织主要的宣传骨干,负责吸引网民加入。5个月内,唐虎发展了34个层级共15万余人的会员。
交易中心实被个人控制
恒星币交易中心的网页设计得非常高大上,交易中心会实时显示“恒星币”的价值曲线。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定了该案的主犯是“张小三”(网名)。
张小三4月24日开始推广恒星币,发展最快的一个半月,张小三获利一千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小三的骨干团队有12人,几个人负责技术,搭建“恒星币”交易中心的后台,几个人负责宣传推广,也就是负责“拉人头”。
37岁的张小三是陕西咸阳人,曾经参与传统传销,后来参与了一起网络传销案,发现这个行业的暴利后决定另起炉灶。“我没想到发展得这么快,也没想到会赚这么多钱”。近日,张小三在揭阳市公安局看守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小三说,恒星币在国内根本不存在,“交易中心恒星币的价格是我控制的,每天让价格升一点,到后期加入的人少了,为了让资金流动起来,把价值100元的矿机价格提高到300元”。
半年发展16万余会员
9月28日,在公安部经侦局指导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21地市6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行动,先后在福建、广西、新疆等9省区,将恒星币网络传销组织的幕后组织者、技术团队、宣传推广骨干、资金链条关键人物全部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该传销组织的奖励制度,会员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利。一是静态收益,即从恒星币虚拟价格升值中获利,此价格由张小三通过后台控制,会员可以在交易中心买卖恒星币,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交易,双方转账通过微信完成,卖出恒星币即可兑现收益。第二种是动态收益,即从下线的投资中逐级提成获利。
“加入的人越多,资金流中钱越多,在金字塔上层的人获利越多”。办案民警介绍,100元钱购买一台矿机就能成为会员,加入门槛太低,很多人即使意识到上当了,100元价值太小也不会报案,“一些人也了解到可能是传销,发现赚钱后,也会继续发展下线”。
据统计,该案涉案金额2亿元。办案民警介绍,越上线的人获得的钱越多,塔尖人物张小三日入账最多时达到一百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16万余人的数据,完成一次搜索就要将近一天的时间。警方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确定传销金字塔的人员结构,发展下线人员达到3级30人的标准,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恒星币网络传销案流程
1 以虚假身份在境外注册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实际运营的“恒星(国际)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 搭建虚构的“恒星币(中国)交易中心”网站
3 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炒作虚假的恒星币投资前景,诱惑公众注册会员并购买所谓能生产恒星币的矿机
4 会员注册成功后,恒星币网站自动生成其推广恒星币的链接,作为其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利渠道
5 虚构不同价位及生产能力的矿机供会员购买
6 设定返利模式,诱惑会员拉人头发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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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网络传销有四大特点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分别上升19.1%。据介绍,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拉人头、在封闭空间限制人身自由、面对面讲课洗脑的传统传销形式逐渐没落,网络传销却逐渐进入大众视野。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今年9月份,广东省公安厅开展"飓风21号"打击网络传销案的收网行动,破获了60余宗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8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房产、商铺等折合人民币约4亿元,涉案金额约20余亿元。
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络传销案主要有四大特点。
其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发。传销信息依托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在网络空间广泛扩散,短时间内裹挟巨额资金、涉及众多参与人员。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亿元以上案件30余起。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强。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微商”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利用“微信营销”等概念,混淆视听。
三是利诱性、欺骗性强。多以“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名目,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大诱惑力,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
四是“职业化”特征显现。传销网站搭建简便,可复制性强,不法分子同时或先后运作多个传销平台的情况多见,出现职业“操盘手”。
案例二
隆富集团网络传销案
网络商城卖天价纳米产品
“隆富商城,最大最全的纳米产品网上商城”。隆福商城的页面和普通的淘宝店铺相似,店铺里有内衣、床上用品、家电等产品。不同的是,这些产品的价格是市面同类产品价格的15-20倍,其中一套床上用品就要1.9万元。
这些产品为何这么贵?“我们的产品不是一般的产品,同样的一个文胸,因为采用了纳米技术,可以有效地预防胸部疾病”。该传销案件团伙成员周某是一位58岁的女性,因为涉嫌非法传销被广东佛山警方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内,周某仍然鼓吹他们的产品不是一般的产品,还有治疗的功效。
这家网络商城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传销网络。记者从广东佛山警方了解到,广东隆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富集团)以佛山为据点,架设地跨广东、浙江等9个省的人员参与,会员达1.1万余人的特大传销网络。
该犯罪组织以设立互联网商城为依托,以销售高科技纳米产品为幌子,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5亿多元,会员遍布全国各地,而网上商城卖的产品均是三无产品。
“创新”传销会员网络管理
周某2015年初加入隆富集团,主要负责到各地开展产品推介会。办案民警说,形象较好的周某打着“爱心慈善”的名义,到全国各地找写字楼、高档小区等高档场所召开产品推介会,就是为了拉拢更多的会员。
“他们把自己公司包装得高大上,开豪车、到高档场所开会,就是为了让其他人相信他们有实力”。办案民警介绍说,这起传销案与传统案件相比,除了用网上商城宣传自己外,嫌疑人还创新了会员管理系统及发展下线的要求。
会员除了要购买6000元商品才算加入,加入后要同时发展两条线的会员,“以前的传销都是上下线,隆富则要求必须同时发展两条线,而且两条线的发展人数要保持一致,这样发展下线的速度就会有很大提升”。
记者了解到,该传销组织用网络后台管理所有会员,会员的提成全部按电子币计算,电子币积累到一定数量才能够提现,这也是为了让会员的钱尽可能多地留在隆富集团。
一年半时间涉案5亿元
“消费满30万元有权限开专卖店卖产品,发展的会员累计消费满500万,集团送豪车。”办案民警介绍说,为了吸引会员,该组织给业绩好的会员奖励宝马、林肯、奔驰等豪车。但事实上,公司只是付了豪车的首付,月供还需要会员自己支付。
为了营造出隆富高大上的形象,该传销案的核心成员没少下功夫。“你看咱们这个养生水壶,里面的滤芯是利用纳米技术制成的,能够隔离掉水中微小的有害物质,这样的水喝了才健康”。嫌疑人在洗脑课程上滔滔不绝,听课的人大多数为中老年人,点头附和着。
办案民警介绍,该起传销案中有10人是核心人员,这些人员是隆富的高层。他们打着爱心慈善、养生等名号负责到各地开产品推介会,给参与者讲课洗脑,“听课的很多是中老年人,他们被洗脑后,会很主动地拉更多人加入”。裂变式的“拉人头”方式,使得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1.1万多人加入隆富,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左右。
9月12日,佛山市公安局在收网行动中,捣毁隆富集团在全国各地的传销窝点40余个,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摧毁了这一特大传销网络。